「台北市公共場所母乳哺育自治條例」為全國首創,將在近日內施行,未來在台北市百貨、賣場、車站、餐飲場所、展覽場及演藝場所等公共場所,婦女有哺育母乳的權利,任何人不得有制止、驅離或其他影響哺育的行為,否則將依法處以新台幣5千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

台北市衛生局健康管理處長游麗惠表示,這項自治條例明定主管機關應鼓勵公共場所建築物設置多功能親子空間及優良哺集乳室,而目前台北市12個區健康服務中心輔導公共場所設置的哺集乳室,已有453家。

(資料來源:2009年8月17日聯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