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捍衛民眾就醫隱私權,衛生署公告《門診醫療隱私維護規範》,明訂各醫療院所執行門診醫療業務時,應遵循的病患隱私維護指引,明年起列為評鑑的必要項目,以取代原只在醫院評鑑中原則性宣示及欠缺具體標準的規定。

《門診醫療隱私維護規範》要求「於診間呼喚病人時,宜顧慮其權利及尊嚴」,在泌尿科、婦科門診,或牽涉私密之精子、卵子檢查,病患最忌被「唱名」叫入診間,未來新規定上路後,民眾就可免於此類尷尬情況;規範中也明訂「病人就診時,應確定隔離其他不相關人員在場」,即為前號看診,後兩號提前進入診間候診的做法,將被禁止;而門診診間及諮詢場所均應為獨立空間,且有適當隔音;檢查台上亦須備有被單、治療巾等,對於較私密部位之檢查,並應有避免過度暴露之措施。

(資料來源:2009年11月15日中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