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回教法規定,未婚男女不得單獨同處一室,否則可能被懷疑有不道德行為,該法適用於佔總人口逾一半的回教徒。
雪蘭莪州回教「道德警察」於2010年元旦突襲各地廉價旅館,逮獲52對未婚同宿情侶,並將之控上法庭,這些情侶多為學生和在工廠做工的年輕人,一旦罪名成立,恐最高被判處兩年監禁和罰款。
雪蘭莪州宗教事務部門發言人指出,之所以在元旦突襲搜查,是因為人們通常在慶祝重大節日期間有未婚同宿行為。
2005年時,市議會執法人員在公園逮捕擁吻的非回教徒情侶,結果該起案件在聯邦法院的官司中,市議會獲得勝訴,使得市議會執法人員也變相成為「道德警察」,執法日漸氾濫,更假「道德」之名濫權執法,引起許多爭議。
(資料來源:2010年1月6日中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