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第一份企業家犯罪調查報告《2009年中國企業家犯罪報告》出自陝西省執業律師王榮利,多年來致力於大陸預防犯罪研究,自09年全大陸近百例涉嫌刑事犯罪的企業家個案中,挑出85例,分成國企、民企分析。

該份報告分析指出,國營企業家以貪汙、收賄罪最多,涉案者有36人,包括中央候補委員陳同海、中紀委康日新、全國人大代表李經緯、張家嶺、陳鵬飛、全國政協委員張春江。確定罪名者34人,分涉收賄、貪汙、挪用公款罪等12宗罪,涉案金額逾34億元,光張家嶺、王先龍、王洪生三人就占了12.9246億元。

涉案的民營企業家則有49人,以詐騙及暴力犯罪為主,至少有36人身價上億元,包括具全國人大代表或政協委員身分的河南省吳天喜、安徽省王吉鵬等人。有21人已作出判決,判死刑者是雇兇殺人的王文襄、黑社會企業家許建強、集資詐騙吳英、莊勳華兄弟等7人;死緩1人、無期徒刑2人、20人徒刑1人;10至15年7人、5至9年3人。

(資料來源:2010年1月7日中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