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通過社會救助法修正草案,修正貧窮線計算標準,新增中低收入戶為照顧對象,並建立低收入戶通報機制,預估社會救助體系約增24萬人,政府每年將多支出33.3億元經費。同時,也擴大補助居家身心障礙者之維生設備用電,並委託罕見疾病基金會承辦。

現行貧窮線計算方式是採平均消費支出的60%,但平均數恐遭部分極端抽樣值影響而失真,故改採可支配所得中位數之40%至70%間,修法將收入低於最低生活費1.5倍以下且未符低收入戶資格的弱勢家庭列為中低收入戶,補助其半數健保費、六成學雜費。

(資料來源:2010年1月14日自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