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從民國88年到97年,獲得冤獄賠償的共有5,435人,政府總計發出超過46億8千多萬元的冤獄賠償金。對此,朱鳳芝委員於今天(14日)召開記者會,呼籲政府必須要對濫權的司法人員,予以淘汰懲戒。

本會李永然理事長、蘇友辰副理事長亦出席冤獄賠償記者會,同時李永然理事長表示,司法是社會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尤其是檢察官運用羈押權必須要特別謹慎,政府各部門也要秉持公民政治權利公約和經濟社會文化公約的精神,積極地加強落實人權的保障,才能夠使得國內的司法人權更為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