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首部《反虐待動物法》草案日前出爐,其中「禁食貓狗肉」的規定相當引人矚目。草案中規定,違法食用犬、貓或銷售犬、貓肉,將對個人處五千元以下罰款並處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責令具結悔過,對單位和組織一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希望藉此改善吃貓狗肉的風氣。

這部原稱「動物保護法」的草案,因納入動物保護及動物福利的概念,而被不少民眾反對。據網上一份民調顯示,有高達五成的民眾反對此規定,多數認為連人的福利都顧不了,哪還有能力去管貓狗問題。動物保護法項目組負責人、社科院法研所教授常紀文對此表示,故改以「反虐待」一詞取代動物保護,更能為民眾所接受,新法將貫徹「反虐待」的原則。

不過,禁食貓狗肉的規定仍引來大批網友們的批評聲浪,有網友指出「貴州人民堅決反對」,因貴州人有長期吃狗肉的傳統,冬至還要全家團圓吃狗肉,是重要的飲食文化;也另有民眾認為,只對食用、銷售者處罰,卻未談及經營者,是立法盲點,根本是毫無意義的「空氣振動」。

(資料來源:2010年1月27日中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