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服務業在春節假期不休假,青年勞動九五聯盟針對春節期間上班的勞工進行問卷調查,結果發現92%在除夕至初三工作的員工中,只有49%有經過公司詢問,有領到兩倍工資者只有1%,99%沒有領到,17%是補休取代加薪、48%沒有加薪和補休、35%加薪不足兩倍且沒有補休。

據勞基法第37條、第39條規定,勞工在春節農曆除夕、初一至初三其中一天上班,雇主就必須加倍發給薪資。但實務上,多數業者以補休作為替代措施,但補休需獲得勞工同意,否則仍屬違法。

聯盟據勞工投訴及問卷結果,點名遠東電收ETC、拿坡里、三商巧福、大潤發、頂好超市等知名連鎖企業,都未依法發放兩倍工資,拿坡里、三商巧福只多給10元時薪,甚至部分店家以數百元紅包、禮券替代,估計權益受損勞工逾萬人。

聯盟要求勞委會針對過年期間休息、不打烊的店家進行全面專案勞動檢查,並對違法的雇主開罰。同時,聯盟也會將申訴檢舉案件移送勞委會,要求勞委會調查並開罰。若勞委會持續不作為,不排除發動權益受損勞工一人一信共同追討積欠的加倍工資,並向監察院提出檢舉。

(資料來源:2010年2月12日聯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