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99年3月8日下午2時30分,中華民國婦女聯合會假圓山大飯店2樓舉辦「國際婦女節100年慶祝茶會」,中國人權協會李永然理事長亦受邀出席。

「國際婦女節」今年適逢一百週年,中國人權協會長期以來關心「婦女人權」議題,致力推動保障婦女權益,並自民國80年起舉辦年度人權指標的調查研究,以問卷評估方式,針對專家、學者舉辦台灣地區年度人權指標調查。希望藉由人權指標調查與評估,喚起社會大眾共同關心並督促我國人權之現況與發展。

本會歷年之人權指標調查報告,深受社會大眾、傳媒及相關團體及政府單位極高之評價,本協會所編製之人權指標,將各類人權在台灣實現或受到保障的程度,區分為五個等級,以5代表最高,1代表最低、3為中等。藉由年度指標分數的升降,呈顯人權狀況之變化,以作為提升我國人權水準之參考。其整體報告內容,除可顯現台灣地區人權之現況外,並可作為政府在制定政策方向時之參考依據。

由本會所做的「2009年台灣婦女人權指標調查報告」結果顯示,有關婦女人權的保障方面,有四成六左右的民眾抱持正面評價,有將近三成四的民眾抱持負面評價,相較於2008年,有二成八的民眾表示有進步,仍有將近二成四左右的民眾表示有退步,另有二成六左右的民眾表示兩年差不多。顯示整體婦女人權的保障已有改善趨勢,仍有需加強努力的空間。

調查報告中,婦女人權指標部分,共分為七大項:(一)社會參與權,(二)教育權,(三)健康權,(四)政治參與權,(五)人身安全權,(六)婚姻與家庭權,(七)工作權,共15個題目。經各細項指標統計,總平均數為3.01,是「普通傾向佳」的程度。

根據學者專家評估結果,2009年台灣婦女人權指標得分仍有許多分項指標仍未達標準分數三分。婦女之基本人權分項保障評估落於三分以下者是以「人身安全」、「政治參與」、「婚姻與家庭」及「工作權」部分為主,如免於受歧視或性別差異待遇、免受不法侵害、免於受性侵害或性剝削、免受壓力威脅等之人身安全權與工作權、免受家庭壓力的婚姻家庭權及政治參與保障亟需加強。平均數在三分以上者,則有「社會參與權」、「教育權」及「健康權」相對傾向於較佳的程度。

而在七個人權指標面向,評估得分的平均數比較,依序為教育權(3.79)、社會參與權(3.615)、健康權(3.375)、工作權(2.765)、政治參與權(2.72)、婚姻與家庭權(2.55),平均得分最低是人身安全權(2.52)。

馬總統於2009年批准《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International Covenant on Civil and Political Rights)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International Covenant on Economic,Social and Cultural Rights)兩項國際人權公約,並自去年12月10日正式施行。《兩公約施行法》第8條明定:「各級政府機關應依兩公約規定之內容,檢討所主管之法令及行政措施,有不符兩公約規定者,應於本法施行後二年內,完成法令之制(訂)定、修正或廢止及行政措施之改進。」期盼政府加強檢討國內各項法令文書不足之處,真正如馬總統所言,以實際行動奠定促進婦女權益進步的下一個百年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