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去年底接連發生重大搶案、強盜案,治安亮起紅燈,不少居民都生活在恐懼中,也令北市府、警方顏面無光。為搶救治安,台北市長郝龍斌宣布,在現有的民政、交通、社政監視器外,還另外在年底前完成1萬3655支電眼的建置,構成「治安錄影監視系統」,設置地區包括全市1萬5千個犯罪率高地區及治安死角,並認為是預防犯罪、幫助偵辦的有效工具。

台北市警察局犯罪預防科長婁金定指出,「治安錄影監視系統」造價約16億元,委由中華電信建設獨立網路與市警局單獨連線,未來完全由北市警局獨立運作和監控,一旦有治安狀況,可立即由轄區警方透過各據點監視站連線掌控,也可由市警局勤務指揮中心接手調度、追蹤,且對於攝錄對象的解析度相當高,可補鄰里監視系統的不足。

不過,如此密集的監視系統卻也引發侵犯人權隱私及成本過高的批評聲浪。台灣人權促進會祕書長蔡季勳表示,目前並無法源規範公、私部門建置的各類監錄系統,警方普設監視器,卻未提供實證證明裝設目的、必要性,及使用手段上會與保障人權取得平衡。北市議員則指出,市府遲未研擬「監錄系統管理法」,市警局卻編列16億1千多萬元建置監錄系統,預估明年起用3年內,網路傳輸費8億9100萬元,後續的維護費及人事費更難以推估。

(資料來源:2010年3月10日自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