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勞工委員會(NLC)日前發布調查報告,指台灣昆盈在大陸東莞的昆盈公司僱用童工為微軟進行代工,每週工作6至7天,15個小時一班。但東莞市人力資源局在調查後澄清,NLC指的是16至17歲的合法「未成年工」,而昆盈沒有依法備案,確實違法,已要求改進。

依中國國務院「禁止使用童工規定」第2條,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或個體工商戶,均不得招用不滿16歲的未成年人,而16至18歲員工稱為「未成年工」,企業向當地人力資源部門備案後,可以招用。

東莞人力資源局調查指稱,昆盈共有385名未成年工,經核實後,並未發現有未滿16歲者,入職前已進行體檢,並簽訂1年的勞動合同。合同約定條款符合法律規定,但勞動合同未按規定發回一份給員工留存,且被招聘的這批員工中,有326人未向人力資源部門備案。另外,公司的管理方面,並不存在苛刻管理,雖有超時加班,但加班費都有依法發放。因此,對於勞動合同未發回一份予員工、超時加班、聘未成年工未依法備案的違法行為,已向企業發出勞動監察限期整改指令書,並將做出處理。

(資料來源:2010年4月19日工商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