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小妹與母親燒炭自殺共赴黃泉的悲劇震驚社會,兒童局長張秀鴛分析該事件中的三道疏失,第一是學校老師未能在母親帶走孩子時,留住孩子;第二,個案在跨縣市的轉介上出現問題;第三,警方、社工多次前往曹家訪查,卻沒有強行進入。

內政部檢討現行兒少保護通報,新增待查、回覆及強制介入機制。待查機制,即為一旦發現有兒少保護個案,責任通報單位就應即刻通報,並在社工抵達前盡可能把孩子留住,張秀鴛表示,兒少法明訂,家長需配合調查,通報單位毋需擔心站不住腳;過去基於尊重對方專業,個案經轉介後,原單位通常不會追縱進度,但經此事件,將建立「回覆」制度,要求原單位進行追縱;強制介入則要求第一線員警與社工,只要認定兒少有生命危險,就要強制介入,若需破門、破窗,後續也有補償機制。

不過,若無法解決社工人力不足的問題,張秀鴛坦言「訂再多流程也沒用,執行起來仍有心無力」。據台灣社會工作專業人員協會推估,政府社工配置還不足1千4百人至1千6百人;據內政部委託研究,每位社工員每月平均個案服務量以28案為原則,但內政部97年度資料,只有二縣市符合標準,其餘都超標,甚至有社工員一人扛逾百件個案。

(資料來源:2010年4月24日中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