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委會推出「希望就業專案」,由中央特別統籌分配款支應18億經費,提供各縣市共1萬5千個職缺,期待能降低失業率0.1%。雇用對象限定弱勢失業者,時薪1百元,每月可工作22天,月薪約1萬7千6百元,期間最長6個月,預計即日起至6月20日開放各縣市申請,最快7月中就可陸續上工。

為避免雇用方式產生弊端,這次進用對象一律由公立就服中心推介,不再讓縣市政府自行找人,雇用對象以獨立負擔家計、中高齡、身障、原住民、長期失業者為主。職缺最多的前三名北縣2千6百個、桃園縣1千3百個、台中縣約1千個。

據勞委會規劃,各縣市提案限照顧服務、觀光休閒、節能減碳、勞安衛生及協助就業等五項。而專案錄取者享有勞、健保及職災保險,但因「以工代賑」性質,不適用勞基法,各縣市政府也不提撥勞退金,即為專案結束後,勞工無法申請失業給付。

(資料來源:2010年6月13日中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