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兒童、青少年肥胖及吸煙比例快速攀升,衛生署正研議「國民健康促進法」,將垃圾食物廣告及吸煙鏡頭排除在兒童節目、兒童頻道與兒童收視時段播出。

衛生署參考世界衛生大會今年決議,比照先進國家立法,高熱量、低營養的垃圾食物廣告與吸煙鏡頭,未來將不能在兒童節目、收視時段與頻道播出。國民健康局列舉國外規定指出,韓國禁止垃圾食物廣告在下午5時至7時電視時段播出,同時也不能在任何時段的兒童節目中播出;英國則禁止在以16歲以下的兒童為主要對象的節目或頻道播出。

國民健康局局長邱淑媞表示,對於垃圾食物之管理,將優先考量對其廣告適度加以規範,避免兒童受廣告影響而大量攝取。另將與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共同加強輔導業者,生產較無害健康之食物。而對於垃圾食物的定義也尚在研議中,將比照歐美、韓國等國家,訂定管理方式與罰則,但細節尚在研議中。

(資料來源:2010年6月21日自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