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開放外勞來台已逾20年,外勞已是台灣經濟發展幕後重要推手,但受限於就業服務法規定,外勞在台工作最長只有9年,造成台灣長期訓練出的優秀外勞無法在台繼續工作,反倒成為韓國、新加坡等國挖角的對象。
為因應台商返台投資的人力需求,勞委會研擬再延長外勞在台的工作年限。勞委會指出,現在國籍法已將藍領外勞工作期限延排除在居留期限認定範圍外,所以應有研議延長外勞工作期限的空間,但一定要在有配套措施下才能實施。
外勞在台工作年限,從原本的3年、延至6年,再至9年,主要都是因為國內雇主缺工問題無法解決,但開放外勞將影響本國勞工的就業權,外界一直有正、反不同聲音,辯論激烈,近期將再邀請勞資代表及學者專家討論,再決定是否延長。
(資料來源:2010年6月22日工商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