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緬地區華裔難民權益促進會」為爭取泰緬地區國軍後裔在台居留權益,於民國97年7月3日率400 名泰緬地區僑生走上街頭,向立法院及行政院陳情,並至中正紀念堂靜坐抗議,用發自肺腑的沉痛聲音,要求公平對待、合法生存。此舉獲得政府做出回應,來自泰緬地區的2000位學生獲得居留證,從此不必再躲警察、可以申請健保、公開結婚並登記,也可以返回家鄉探視久違的親人,並將在未來取得中華民國身分證,正式成為中華民國的國民。
事件至今屆滿2週年,「泰緬權促會」特別於99年7月3日舉辦感恩餐會,邀請所有在這段爭取合法生存權益的過程中,曾經提供泰緬僑生協助與關心的政府部門、民間團體以及社會人士共同與會,藉以表達來自泰緬地區兒女們的由衷感謝。「泰緬權促會」於民國96年5月間與本會接觸,希望本會基於人權保障立場,協助泰緬地區僑生爭取在台合法生存與居留權益,自此本會便長期關心並聲援泰緬僑生的權益爭取活動,因此「泰緬權促會」也特別邀請本會出席感恩餐會,本會由藍仲偉副主任代表李永然理事長與會,共同分享泰緬孩子們獲得在台合法生存權及恢復國籍的成就與喜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