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南台灣人權論壇「宗教權的法制保障與界線」》

主旨:本會與高雄律師公會、永然法律基金會共同舉辦2018南台灣人權論壇-「宗教權的法制保障與界線」座談會,敬請踴躍報名參加。

  說明: 一、活動時間:107年12月15日(星期六) 下午13時30分至17時 二、活動地點:高雄國際會議中心602教室 (高雄市鹽埕區中正四路274號6樓,電話07-3359523) 三、活動簡述: 我國各宗教蓬勃發展,社會各界要求推動宗教立法以規範宗教團體之議不斷。行政院內政部為回應社會各界要求推動立法規範宗教團體的建議,同時兼顧宗教界希望政府尊重宗教組織自主、自律原則的意見,曾提出《宗教團體法》草案;惟該草案卻引起宗教界廣大疑慮,認為該草案未考量宗教團體的特殊屬性,希望政府尊重宗教組織自主、自律原則。 針對部分宗教團體對《宗教團體法》草案的疑慮,行政院內政部已於106年8月暫緩推動立法,並持續溝通及檢討法案內容。107年間,宗教聯合會等團體持續推動《宗教基本法》草案,希望能藉此解決當前宗教團體所面臨的因行政法令不當所造成的相關爭議問題,期使日後宗教相關之法規訂定及行政措施,不再造成對宗教的不當介入與干涉,並期藉此確立我國為對於宗教權的保障。 不過,因仍有諸多不同意見與存疑,迄今仍遲遲無法形成共識。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573解釋曾明確表示:國家規範宗教團體自治權,應符合比例原則與法律明確性原則。而立法院於107年6月27日所三讀通過的《財團法人法》,即將宗教財團法人予以排除。至於對宗教團體究竟有無制定專法加以規範之必要?抑或是參考《原住民族基本法》、《客家基本法》、《教育基本法》、《環境基本法》、《科學技術基本法》、《通訊傳播基本法》等立法方式為之?因涉及【宗教權】的法制保障及其界限,而有一併檢視與討論的必要性。 期待經由各方的充分交流、意見溝通與理性對話,在平衡兼顧國家社會公益與個人核心思想及現有宗教團體的實踐機制下,重新架構與調整我國對【宗教權】的法制保障及其界限,特別舉辦本次座談會。(2018南台灣論壇活動議程如下) 四、本次座談會採免費參加,請於107年12月10日以前回傳報名表。 五、停車資訊:高雄國際會議中心地下室備有300個停車位,每小時計費 3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