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權協會邁向40週年慶祝大會 暨
世界人權宣言70週年紀念
2018人權之夜,見證臺灣人權貢獻事蹟
「2018人權之夜」響應世界人權宣言70週年紀念
聯合國於第二次世界大戰後明訂12月10日為世界人權日(HUMAN RIGHTS DAY),中華人權協會於12月10日率先響應,舉辦「2018人權之夜」,中華人權協會身為臺灣最老字號的難民援助組織與人權團體,38年來於泰緬邊境扶助無數難民孩童,同時於海內外推行人道關懷與人權服務,為慶祝中華人權協會邁向40週年紀念暨世界人權宣言70週年紀念,邀請前副總統呂秀蓮、監察院張博雅院長、國民黨副主席郝龍斌、立法委員陳曼麗、立法委員王育敏、前總統府國策顧問許文彬、前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蘇友辰、前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李永然、前立法委員吳育昇、前監察委員葛永光、前監察委員李復甸、前國大代表陳鄭權、前市議員魏憶龍、政治學權威教授呂亞力、中華民國地政士公會理事長李孟奎、全國律師公會刑事程序法主委李宜光、中華人權協會副理事查重傳、中華人權協會副理事長吳威志、新黨副秘書長郝永瑞、徐鵬翔董事長、連惠泰董事長、安麗皇冠大使施素珍、Total swiss董事長王文欽、克緹集團執行秘書陳珮雯、華僑協會總會黃海龍理事長等貴賓與各方社會賢達蒞臨,共同回顧我國近年來的重大人權進展且見證台灣人權貢獻事蹟,中華人權協會林天財理事長也邀請嘉賓們一起朗讀世界人權宣言,期許人權協會四大目標:人權政策、人權議題、人道關懷、尊嚴樂活,能成為國內外的普世精神與價值,共創人權的康莊大道。
臺灣近十年來的重大人權進展
此次「2018人權之夜」將由林天財理事長為與會外賓及各界賢達,重申臺灣長久以來在人權上的種種積極作為。我國自2009年12月10日起,正式施行「兩公約」,至今年12月10日世界人權日即生效滿9週年。2011年,我國進一步通過了《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施行法》(CEDAW),2014年通過《兒童權利公約》(CRC)、《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以及2015年的《反貪腐公約》(UNCAC),以上皆為全球至關重要的國際公約,長久以來,臺灣雖然無法入列聯合國會員正式簽署,還是努力將其落實在國內法中,中華人權協會每年票選十大人權新聞,協助政府傾聽民意,同時堅守監督政府之責,2018十大人權新聞票選結果更可反映人民心聲,國人熱切關注之賦權人權、勞工人權等議題皆紛紛上榜。
人權貢獻 不分領域
中華人權協會2018年擴大辦理人權貢獻獎徵選活動,已於11月30日正式公布人權貢獻獎得獎名單。為提倡人權,肯定表揚實際從事人權活動者,並深化社會人權觀念,實現社會公義,本屆徵選新增「醫療人權貢獻獎」、「社會服務人權貢獻獎」、「新聞報導人權貢獻獎」三大領域,開放各大機構及民間團體報名參加,評選公允且深獲好評。
海外人道醫療 不分族群救助落後國家
人權貢獻獎評審委員會一致認為張裕泰醫師,在SARS期間勇敢帶領聯合醫院和平院區急診室同仁,奮戰至最後一刻,及2010年~2016年擔任邦交國醫療團團長,期間推展各邦交國人道醫療,教導防治伊波拉病毒等,協助該國醫療水準之提升,此等事蹟獲頒醫療人權貢獻獎實至名歸。
關懷偏鄉貧弱家庭與弱勢兒童
社會服務人權貢獻獎部分,社團法人台灣愛希望兒童關懷發展協會以台灣弱勢兒童為核心,致力於兒童教育及偏鄉貧弱家庭之關懷服務,如今他們的愛心足跡已走訪全台北、中、南部地區及花東地區的偏鄉社區、原住民部落、災後重建園區等。累積已服務全台逾60個偏鄉課後照顧班單位,以及個案扶助家庭,超過一千名偏鄉貧弱的孩子受到他們的關懷服務與就學扶助,自發性且非營利的服務宗旨,也獲得評審們一致的讚許。
人權之夜共襄盛舉
「2018人權之夜」除了邀請監察院張博雅院長、前副總統呂秀蓮女士、華僑協會總會黃海龍理事長與社會重要人士,會中也集結了「何歡劇團」、「粘立人老師魔術表演」與「台灣錦春太極拳武術表演」進行盛大表演,同時將於晚會中進行「2018年度人權貢獻獎」頒獎表揚儀式,肯定並表揚實際從事人權活動者。期待各界共襄盛舉,集結每一個地球村公民之力,為更美好的世界而努力。
【2018人權貢獻獎 】得獎名單
醫療人權服務獎:高雄榮民總醫院 劉俊鵬院長
醫療人權服務獎:高雄醫學大學附設中和紀念醫院 黃純德醫師
醫療人權服務獎:中華民國中醫師公會 陳潮宗醫師
社會服務人權服務獎:衛生福利部豐原醫院 牙醫團隊
社會服務人權服務獎:台東馬偕紀念醫院
社會服務人權服務獎:財團法人淨化社會文教基金會 釋淨耀法師
新聞報導人權服務獎:財團法人報導者文化基金會 張子午記者
新聞報導人權服務獎:關鍵評論網股份有限公司
* 醫療人權貢獻獎:台北市立萬芳醫院 張裕泰醫師
* 社會服務人權貢獻獎:社團法人台灣愛希望兒童關懷發展協會
*延伸解釋
第二次世界大戰後,聯合國通過一連串國際公約──
1948年:於12月10日通過《世界人權宣言》(The Universal Declaration of Human Rights)
1950年:明定每年12月10日為「世界人權日」(Human Rights Day)
ICESCR與ICCPR合稱為「兩公約」,是為了進一步深化《世界人權宣言》,後更與之合併為《國際人權憲章》(The International Bill of Human Rights),明定四大基礎自由(言論自由、信仰自由,免於恐懼、免於匱乏),是全世界「人權」理念的劃時代躍進。
* 晚會流程
18:00–18:30 【入場 / 報到 / 聯誼】
18:30–18:40 【2018人權之夜影片播放】
18:40–18:50 【宣言】理事長邀請貴賓一同朗讀世界人權宣言
18:50–18:55 【理事長致詞】林天財理事長
18:55–19:05 【貴賓致詞】
19:05–19:10 【表演節目】何歡劇團
19:10–19:35 【頒獎】人權貢獻獎
19:35–19:50 【表演節目】愛的禮物
19:50–19:55 【頒獎】2018十大人權新聞感謝狀
19:55–20:00【表演節目】何歡劇團
20:00–20:10【頒獎】
20:10–20:30【表演節目】粘立人老師魔術表演
20:30–20:55【表演節目】台灣錦春太極拳武術表演
20:55–21:05 【大合唱】理事長邀請大家合唱「感恩的心」
21:05 謝幕散場 / 21:00 賦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