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委員李復甸、周陽山、李炳南、沈美真等人調查外國人違反停留規定被違法收容時發現,台灣目前有國籍而無戶籍之人多達6萬人,包括僑胞、留學生等,其工作權、教育權及選舉權等都受到嚴重的影響。
內政部長江宜樺指出,該問題曾與戶政司、移民署討論過,但這不僅牽涉到戶籍法內容,也涉及僑務,將進一步與行政院研商。
近六萬多位僑胞因無戶籍而沒有健保、納稅義務、受教及工作權,被批評為二等國民,但若三千九百萬僑民全發給護照,台灣就不只二千三百萬人口,將有更多人要享受權益。
(資料來源:2010年8月17日聯合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