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福聯盟痛批司法官培訓過程欠缺對兒少身心發展等相關課程,認為法官需要再教育,並要求司法院公布近三年女童性侵判決,檢視是否有輕判,若司法院不具回應,不排除9月25日和正義聯盟發動的網友一同上街抗爭。
兒盟執行長王育敏以內政部數據指出,94年時,18歲以下遭性侵有2786件,之後逐年增加,去年已高達4684件,顯見問題愈來愈嚴重。
社工師莊美慧表示,過去曾輔導一名4歲女童,女童遭性侵後並未向家人透露,直至某天家人叮嚀「身體不可給別人亂摸」,才透露已遭性侵。後來,女童非常抗拒檢查下體,驗傷困難,好不容易驗傷完成,加害人律師卻又緊咬「處女膜仍完整」,欲為加害人脫罪,最後因證據不足,法官僅以「猥褻」判刑1年多。但該名女童的身心傷害已造成,除易受驚嚇,獨處時還不時哭泣、做惡夢,家人也備感壓力。
王育敏表示,未滿7歲的兒童是「無行為能力人」,口語表達、自我保護及價值判斷能力都受限,一旦遭性侵可能無法清楚描述受害過程及加害者長相等,需要專業兒童專家適時引導。
兒盟呼籲,司法院應主動公布近三年來兒少性侵定讞案件,檢視是否輕判,並分析原因,另外也應加強法官教育,深入了解兒少身心發展歷程等,才能有助判決,最後更應建立專家證人制度。
(資料來源:2010年9月7日中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