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昨三讀通過《所得稅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未來包含股利、執行業務等非薪資所得,夫妻可分開計稅,今年5月就可適用,預計65萬戶受惠,整體稅收影響約150億元。

今年5月就可適用

現行《所得稅法》規定,夫妻薪資所得外其他收入須合併計稅,導致有民眾婚後收入未增加,但與另一半併計,適用較高稅率,被稱為「婚姻懲罰稅」。大法官會議認為,在夫妻兩人所得都沒增加狀況下,卻適用較高稅率,違反公平正義,有懲罰婚姻,宣告違憲,要求在去年底前必須完成修法。雖然受惠族群多為執行業務職業如律師、醫生及股票大戶等非依賴薪資所得職業,引發是為富人減稅,財政部說,此法是因大法官宣告違憲而修法,與富人減稅無關。

新法上路後,夫妻課稅仍以家戶為單位,除薪資所得外,包含租金、獎金、股利、利息、執行業務等其他所得可分開計稅。

分居或家暴分開辦理

未來計稅除了過去納稅義務人可選擇的「各類所得全部合併計稅」、「薪資所得分開計稅,其他各類所得合併計稅」外,修法新增一種計稅方式,使納稅義務人或其配偶各類所得分開計稅。

財政部說,民眾不用複雜計算,在網路申報或所得稅額試算制度,系統都會算好。

新條文上路後,若納稅義務人與配偶分居,得各自依法辦理結算申報及計算稅額。此外,若有納稅義務人與配偶有感情不睦或婚姻暴力因素分居,導致合併申報及計算有困難,只要提出分居達半年以上證明,或家暴保護令等法院證明,就能各自辦理。

資料來源:2014.1.7中國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