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太魯閣族還我土地運動迄今超過二十年,六十多筆原保地耕作權人,欲依法申請登記為土地所有權人,不料多年來僅有徐阿金及楊金香兩人於去年成功取得所有權狀,其餘族人昨日在律師陪同下,再次前往秀林鄉公所陳情,盼政府重啟審議案,盡早歸還族人土地。

自民國六十三年八月,秀林鄉公所與亞洲水泥廠簽訂土地租賃契約起,耕作於原土地上的太魯閣族人為取得原保地所有權狀,多次向公所證明自己是合法耕作權人,並依「原住民保留地開發辦法」自用耕作滿五年後提出資格申請,卻屢遭政府駁回。

努力20年 僅去年2人如願

律師許秀雯、謝孟羽及當地協會、族人長期捍衛土地所有權,去年十二月十日成功取回第一代耕作權人土地所有權狀後,昨日再度為六名族人發聲,檢附當年空照圖判釋報告及四鄰證明人名單,盼公所及土地審查委員會能夠立即展開調查及認定。

第二代耕作權人田春綢及田明正說,二十年來土地被占據,甚至還一度無法回去耕作,幾經努力終回山林取得耕作權,卻因承辦人員及土審會的業務疏失,導致耕作權移轉登記申請始終無法順利進行,公文往返最後也都無疾而終。

田明正指出,長期政府給的承諾落空,無奈申請移轉案一再敷衍,自去年六月被公所要求補件再審後就沒下文,期望此次檢附資料能過關,拿回屬於祖先的土地。

律師許秀雯表示,公所必須善盡調查義務,盡速處理目前待審議的多起原保地耕作權移轉所有權申請案,幫助族人證明確實有自用耕作滿五年事實,並報請花蓮縣政府核定,早日歸還原住民土地。

秀林鄉代理鄉長王國洲允諾,將會同相關單位取得佐證資料後,盡快派員審核,並依法令規定提送縣府核定,為維護太魯閣族人開墾後的應有權利,勢必優先讓耕作權人順利取得所有權狀。

資料來源:2015.10.21自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