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1日,本會理事長李永然律師接受經濟日報記者郭珈爾採訪,針對行政院會通過民法繼承編的相關修正草案表達意見,他表示修正案更為尊重被繼承人生前的意願,相對限縮了各繼承人所能主張分配遺產的權益。
  李永然理事長表示,大多數國家都立有特別保留的相關規定。舉例來說,中國法律雖然原則上充分尊重被繼承人的意願,但若繼承人確實有生活困難,仍可酌情予以部分遺產。此次修法,可以看出政府傾向於尊重過世者分配財產的意願,限縮繼承人所能主張的權益金額。採訪內容請見:「指定繼承人 分得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