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我們從「世界難民日」的認識,進而關心難民!
李永然理事長、黃介南律師
世界難民日(World Refugee Day)是聯合國難民署(UNHCR)確定的一項紀念日。起初,它是非洲獨有的紀念日(原名為「非洲難民日」),因為非洲是歷來包容、庇護難民數量最多的地區。後來,於2000年12月,在聯合國難民署倡導下,各國在聯合國大會上一致通過一項特殊決議,而這項決議通過之時正是自1951年訂定《關於難民地位的公約》生效的五十週年,該決議認為,為肯定非洲對難民一貫慷慨的態度,並促進非洲團結,且為引起國際社會對難民問題的重視,可以將六月二十日「非洲難民日」確定為「世界難民日」,這也正是此紀念日的意義所在 。最後,非洲統一組織同意國際難民日與6月20日非洲難民日可在同一天舉行,因此,聯合國大會決定自2001年起,把6月20日訂為「世界難民日」 。
為什麼要設立世界難民日?此係希望全世界的難民也能在一個特殊的日子裡被世人記起。而何謂「難民」?根據1951年的《關於難民地位的公約》,難民是指有正當理由畏懼由於其種族、宗教、國籍、政治見解或於某一特殊團體遭到迫害,因而逃離了他或她的本國,並且由於此畏懼而不能或不願回國的人 。又難民之形成,可分爲因經濟、自然災害、戰爭和政治等因素。「經濟難民」係指爲了改善自己的生活而「自願」流離失所的人,亦稱為「非法移民」;「自然災害難民」則指因地震、嚴重水旱災害等原因而被迫離開家園的人,他們往往通過臨時救濟後返回來源國;「戰爭難民」通常指爲躲避戰亂而背井離鄉的人,他們中包括無政治傾向的「流民」和「政治難民」 。
因此,聯合國難民署於1951年1月1日開始工作,幫助世界各地的流離失所者,在緊急情況下為難民提供帳篷、食品、飲水和生活必需品,並為尋求長久解決問題方案,包括自願遣返回家或到新的國家開始新生活。在五十多年中,該組織已幫助大約5000多萬人,使他們得以開始新的生活。目前,聯合國難民署在全球有6000多名僱員,他們從事著幫助來自115個國家的1700多萬難民的工作 。且自2001年起,積極推行世界難民日之相關活動,其主題分別為2001年的「尊重」、2002年的「優先解決女難民問題」、2003年的「難民青年開創未來」、2004年的「我想有個家:安全和有尊嚴地重新開始生活」、2005年的「逃離危險和流亡皆需勇氣」 。
然而臺灣至今尚非《關於難民地位的公約》之簽署國,亦無就難民制訂專責法令規定,對於非法入境台灣者,不論是經濟、自然災害、戰爭和政治等因素,其生命的尊嚴與生存的權利皆無法受我國法律之保障,有如人權化外之民,其所面臨的只有遭到強迫遣返。或許只有待有朝一日,我們在人權思想上更往前邁進一步時,我們才會明白,原來這一切是如何可悲、如何不堪想像,如同我們不敢想像過去政治犯或一般囚犯所遭受之身心傷害。台灣過去曾於海外尋求政治庇護的人士,目前有些已高居廟堂之上,理當為難民更盡一份心力,尋求難民人權之保障與進展 。
「世上最大的悲痛莫過於失去祖國。」這是一位古希臘詩人對世界上無數難民悲慘境遇的真實寫照。近十年來,世界範圍內爆發了80多次戰爭或衝突,造成大規模難民潮,難民數量一直高達2000萬人 。所以,我們應該和世界一起擁抱難民,無論戰爭出於何種目的,戰爭所帶來的毀滅性破壞,對所有人類都是殘酷與悲哀。平民百姓總毫無選擇地承受失去親人與離開家園的苦痛,而成為最大的受害者。戰爭雖迫使難民有家歸不得,但卻不應該帶走他們生存的權利與生命的尊嚴 。讓我們多體會難民的無奈與無助,並喚起社會各界對於難民的更多關注與尊重,以保障難民最基本之人性尊嚴。

《註釋》
引自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zh.wikipedia.org/wiki/世界難民日
引自www.un.org/depts/dhl/dhlchi/refugee 世界難民日報導
引自news.sina.com.cn/s/2004-06-16/16043433753.shtml 世界難民日背景資料
引自www.taiwanchambers.net/InDay/6/0620.htm 世界難民日
同註3
同註1
引自李鑑慧,《世界難民日的反思》,蘋果日報,九十四年六月二十一日
引自news.xinhuanet.com/world/2003-06/19/content_928228.htm
世界難民日報導
引自www.tops.org.tw/event/refugeeday/index.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