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立委陳朝龍24日因疑似賄選案遭到基隆地檢署拘提,但因立法院第六屆法定會期尚未結束,目前是停會狀態,檢方在未知會立法院的情形下徑行拘提,恐有違憲之餘。

立法院表示,憲法增修條文第四條規定,立委除現行犯外,在會期中非經立院許可,不得逮捕或拘禁。而基隆地檢署檢察官未獲院會許可即進行拘提,恐有違憲爭議。

(資料來源:2007年12月25日中國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