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通婚頻繁,從早期的「買婚」到現在的自由戀愛,來台依親居留的陸偶越來越多,但卻總無法擺脫政策上的諸多限制,及社會將其污名化的觀感。

鑑於現行陸偶工作權較其他外籍配偶受到嚴重限制,除了有欠公平外,對家庭的經濟亦造成不小負擔。陸委會與勞委會已商定放寬工作限制,未來在台住滿二年或生育子女,進入「依親居留」階段的陸偶,只要有十八歲以下的未成年子女,就可以工作。預估有九千戶家庭受惠。

對此項政策,陸偶及人權團體多表肯定與歡迎,但仍認為工作限制及入籍規定還是太嚴格,陸偶與其他國家配偶的待遇應該一視同仁。也建議政府應增設「新住民委員會」等類專責機構,處理益加普遍的新住民問題。

(資料來源:2008年3月5日聯合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