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馬蕭選前提出的設置20億元勞工權益基金政見,馬英九總統日前指示勞委會,儘速設置「勞工權益基金」,但由於在短期內要籌措成立如此大筆的資金,困難度相當高,且9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已在立院審理,若要短期內成立基金,須以追加預算方式編列,因此馬英九總統裁示,可考慮以編列年度預算方式,維護勞工權益。

(資料來源:2008年12月5日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