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暴者多為酗酒且失業者 Posted by Lin Wei Tang | 4 月 21, 2009 | 人權新聞, 會員消息 據內政部97年統計,加暴加害者30歲至50歲佔了50%,多數為無職業且有酗酒習慣者,這類人口群多是家庭主要經濟來源者,因無工作收入造成家中財務困難,染上酒癮後,更易引發家暴案件。 內政部籲遭受家暴時,不論性別,也不論是否為被害者或友人,都可撥打全天候的113保護專線求助。各直轄市、縣市政府也都設有家暴中心、各警分局及分駐派出所也有專處理類似案件的「家防官」,皆可提供被害者緊急性的救援、陪同醫療驗傷、安置等。 (資料來源:2009年4月19日台灣新生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