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於民國98年10月27日(星期二)上午9時30分假入出國及移民署第一會議室舉辦「研修《難民法草案》」會議,邀請行政主管機關代表、民間團體代表以及專家學者共同針對《難民法草案》進行研議,期使相關法條規範更臻周延,本會由秘書處藍仲偉副主任代表出席。

《難民法草案》自民國97年2月15日由行政院函送立法院審議,迄今尚待審查中,惟此期間國內外環境變遷甚鉅,《難民法草案》內容之適時性確有詳加斟酌必要,內政部爰函請行政院撤回所送立院審議之《難民法草案》,並重新研提草案內容。

內政部經考量專家學者及民間團體建議之修正意見及入出國移民署駐外秘書所蒐報駐在國相關難民法令,重新研修《難民法草案》版本,並由簡太郎次長主持,邀集國家安全局、行政院、外交部、大陸委員會、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等相關部會代表,東吳大學人權學程黃默教授、中研院法律所廖福特研究員等學界代表,以及中國人權協會、台灣人權促進會等民間團體代表共同出席「研修《難民法草案》會議」,針對新版草案內容逐條予以重新檢視並提出修正意見,以資周妥。

本會代表於會中提出修正意見,過去行政院所提《難民法草案》主要提供「政治難民」之認定與庇護,而有鑑於目前全世界多數難民乃由人為戰火所造成,再加上近年來環境變異及自然災害造成人類生存重大威脅,台灣似宜配合國際社會及時代變遷,將戰爭及自然災害等因素所產生的「人道難民」納入本法所予以認定與保護的對象,方能達到《難民法》所欲保障難民地位、維護難民權益之立法精神。

本會長期推動《難民法》立法工作,並特別於本年度TOPS所舉辦「620世界難民日」系列活動中規劃舉辦「催生難民法,庇護難民生存權利座談會」,呼籲政府部門儘速通過《難民法》,對於內政部此刻參酌民間團體及學界意見重新研提《難民法草案》,本會表達肯定與欣慰,同時也希望未來立法院能基於普世人權與人道立場,積極通過三讀,早日完成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