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總統簽署的「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其中的中文約本竟與聯合國版本不同,獨漏勞工擁有罷工權的條文,台灣勞工陣線對此表達嚴正抗議,要求政府向勞工道歉,立法院與總統府也立即進行補救。

外交部指出,在立法院通過人權公約前,即以聯合國官方網站提供的英文約本進行法案校對,發現民國94年送請立院審議的兩個中英文約本已發生遺漏和錯誤,包括中文約本的罷工權益、英文約本的昭信條款,是行政疏失,除立即採取補救措施完成補正外,也向台灣勞陣與勞工表達歉意。

(資料來源:2009年11月27日自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