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異議人士劉曉波早年因支持天安門民主抗議而遭監禁,一年前因共同撰寫呼籲政治改革的「零八憲章」請願書,再度遭到逮捕並羈押。日前,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名,判處劉曉波11年有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2年。

美國國務院立刻發表聲明表達關切,並指劉曉波是以和平方式表達政治理念,中國的判刑已違反了自己簽署的「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強調劉曉波已遭羈押一年,應立即釋放,並尊重中國人民和平表達政治理念的權利。

(資料來源:2009年12月25日聯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