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將自民國100年起,把大專校院的性別平等教育工作列入校務評鑑,學者建議,學校應增加更多元的性平課程,對性侵害或性騷擾防治處理,更應加強培植更多專業人力,並加強資料保密。
據學者先前的訪視結果發現,多數學校開設性別課程,名稱有「性別」、「兩性」、「婦女」、「女性」等似與性別意識相關字眼,但內涵卻隱然存在傳遞「增強性別核板印象」或「僵化性別角色」觀點,不符性平法要破除性別刻板印象精神。不過,各校於性侵害或性騷擾防治與處理,多能較立法前更積極面對處理,但有的學校在處理流程方面,並不符相關法規規定,也應避免以其他非性平教育管道來處理,例如行政處理解決,而對學生也無獎懲等相關條例,應補充。
另外,學者也認為,學校對性別事件承辦窗口應明確,相關文件應保密,並加強性別教育,讓師生都了解如何預防與阻止性別事件。由於經教育部培訓的案件處理人才過少,因此,各校應加強培植相關人才,以應付所需。
(資料來源:2010年1月1日聯合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