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官釋憲,明眼人自民國100年11月起也可從事按摩業。視障人士深感生計受到威脅,揚言夜宿勞委會抗議,勞委會則宣布將分三階段協助視障者,並承諾協調其他部會及交通運輸單位,普設按摩攤位,以增加視障者就業機會。

全國視障者就業人口約6433人,其中18.4%、約1183人從事按摩業,全國領有按摩職業許可證的視障者為2590人。勞委會三階段補助的對象,扣除領有勞保老年給付、受僱一定雇主者後,總計約1600餘人是自營作業或與人合資,即是受大法官釋憲衝擊的最大對象。

勞委會補助三階段為:
一、今年起,提供視障者60至80小時加強技能訓練,並補助每家最高20萬元更新設備;民國100年起,針對視障者按摩可能遭明眼人競爭,提供每人每月1萬元補助,為期一年。
二、補助一年後,視障者若認為無法生存,欲轉業,勞委會將提供各種職訓,全盲者約2成、8成為弱視者,將開辦資訊、家事管理,照顧服務、翻譯人員、電話客服等適合職種,受訓期間可領基本工資6成的職訓津貼,約1萬餘元。
三、視障者接受職訓後,勞委會會協助就業,聘僱視障者的雇主可提供獎助僱用,每僱用1人,每人每月最高補助1.2萬元,最長補助1年,同時進用3人以上,另補助每人每月輔導費6千元,最長1年半。

(資料來源:2010年1月5日聯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