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國台辦主任王毅與台商進行座談會時提到,為保障台商與台灣民眾在中國的權益,據先前人大常委派員前往大陸各地進行調研,調查台商投資保護法在地方的落實情況與意見,並將結果作為修改台商投資保護法的依據。

對於過去有台商遭公安拘留,家屬常要等很久才接到通知,王毅明確表示,將要求公安,未來台商若出事,48小時內一定要通知到台商家屬,若連繫不上,也要通知當地台商協會協助轉達。

另外,針對台商糾紛仲裁問題,王毅表示,會增加台籍仲裁員名額,盼台灣有名望與實力的律師能加入,為台商提供服務,保障台商投資與經營的權益。

(資料來源:2010年1月23日工商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