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委會推出雇主直接聘僱外勞服務已三年,希望簡化申請流程及作業時間,鼓勵雇主若原外勞期滿重聘,不必再透過仲介辦理,等於政府代辦外勞再入境手續,雇主可幅縮短外勞回聘的空窗期,外勞也可省去給付仲介的費用。

不過,卻傳出雇主為求方便,不想自辦手續,又想簡化程序,竟又找仲介代辦「直聘」手續,仲介照收費用,結果變成政府幫仲介辦手續,政府美意遭到扭曲。

為避免資源被濫用,勞委會本月起在直聘流程中,新增要求雇主與外勞簽書面切結書,聲明並未委託仲介辦理,相關案件確屬自行申請,也未支持相關服務費,若違反,不但廢止聘僱許可,還會重罰30至150萬元。

(資料來源:2010年6月7日聯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