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民法」草案全文
第一條 為保障難民地位,維護難民權益,促進人權國際合作,特制定本法。
第二條 本法之主管機關為內政部。
第三條 外國人或無國籍人,於其國籍國或原居住國之外,因種族、宗教、國籍、屬於特
Read MorePosted by Lin Wei Tang | 6 月 23, 2007 | 人權新聞
第一條 為保障難民地位,維護難民權益,促進人權國際合作,特制定本法。
第二條 本法之主管機關為內政部。
第三條 外國人或無國籍人,於其國籍國或原居住國之外,因種族、宗教、國籍、屬於特
Read MorePosted by Lin Wei Tang | 6 月 23, 2007 | 人權新聞, 會員消息
文/賴樹盛(TOPS駐泰領隊)
遠自非洲的索馬利亞蘇丹,近至東亞的緬甸北韓,多年來爭戰衝突與政治迫害,仍為大量難民的輸出國,甚有無數逃難百姓被鄰邦拒絕收容庇護,而成為境內流離失所難民生活在恐懼困
Read MorePosted by Lin Wei Tang | 6 月 23, 2007 | 本會消息
基於中國人權協會台北海外和平服務團每年的活動推廣,使得國人大眾逐漸認識到620世界難民日的存在及其意涵,隨著世界難民日的到來及本會系列活動的舉辦,近日來也讓難民援助議題廣受社會注意與討論。
中國
Read MorePosted by Lin Wei Tang | 6 月 23, 2007 | 本會消息
中國人權協會李永然理事長於民國96年6月23日下午2時假本會會議室召集李佩金、莊雯琁及藍仲偉等三位會務人員舉行會務工作會議,聽取會務工作報告並指示相關會務工作。
會中李永然理事長首先針對本會所舉
Read MorePosted by Lin Wei Tang | 6 月 22, 2007 | 人權新聞, 會員消息
去年1月間,越籍配偶周微妹騎機車行經台北市北安路,因遇坑洞閃避不及而跌傷腿,向台北市府申請國賠。
北市府雖承認道路維護不當,但主張應該依照互惠原則,即是我國人民也適用越南國賠法才願意理賠越籍的周微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