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被害人保護法修正,納入性侵被害者
「犯罪被害人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日前於行政院會通過,主要重點為將性侵害犯罪行為的被害人納入保護,可據此申請犯罪被害補償金。另外,家暴與兒虐被害者、外籍勞工、大陸港澳與外籍配偶皆納入保護。
現
Read MorePosted by Lin Wei Tang | 3 月 16, 2009 | 人權新聞, 會員消息
「犯罪被害人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日前於行政院會通過,主要重點為將性侵害犯罪行為的被害人納入保護,可據此申請犯罪被害補償金。另外,家暴與兒虐被害者、外籍勞工、大陸港澳與外籍配偶皆納入保護。
現
Read MorePosted by Lin Wei Tang | 3 月 16, 2009 | 人權新聞
據內政部訂定的「社會團體許可立案作業規定」,社會團體分類包括學術文化、醫療衛生、宗教、體育、社會服務及慈善、國際、經濟業務、宗親會、同鄉會、同學校友會、其他公益團體等。勞委會宣布自5月1日起,上述社會
Read MorePosted by Lin Wei Tang | 3 月 13, 2009 | 人權新聞, 會員消息
我國外勞長照人力已達16萬人,比例之高,在全球相當罕見,是否應納入長期照護體系一直有相當大的爭議,經建會長期照護保險研究小組召集人楊志良表示,未來長照保險不可能無視此現象,因此目前經建會規畫共識為將其
Read MorePosted by Lin Wei Tang | 3 月 13, 2009 | TOPS 台北海外和平服務團
本會台北海外和平服務團TOPS泰國工作隊全體夥伴,經過一個月來費心籌畫與分工合作,於3月10日至12日舉辦「難民營幼教師資訓練工作坊」,參加對象為Mae La難民營幼教工作人員;並將於3月16-24日
Read MorePosted by Lin Wei Tang | 3 月 12, 2009 | 人權新聞, 會員消息
「性別平等工作法」自91年3月8日實施,7年以來,事業單位在性別歧視禁止、性騷擾防治及促進工作平等措施實施比率均較91年提升。
為保障性別工作權之平等,保障懷孕女性勞工的權益,勞委會今年將推動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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