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修正海盜致人於死罪及海盜結合罪,「唯一死刑」走入歷史
立法院院會昨日三讀修正通過中華民國刑法第三百三十三條、三百三十四條條文修正案,「觸犯海盜罪者除故意殺人須處死刑或無期徒刑,凡放火、強制性交、擄人勒贖、使人受重傷者,得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十二年以上
Read MorePosted by Lin Wei Tang | 4 月 26, 2006 | 人權新聞
立法院院會昨日三讀修正通過中華民國刑法第三百三十三條、三百三十四條條文修正案,「觸犯海盜罪者除故意殺人須處死刑或無期徒刑,凡放火、強制性交、擄人勒贖、使人受重傷者,得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十二年以上
Read MorePosted by Lin Wei Tang | 4 月 26, 2006 | TOPS 台北海外和平服務團
95年4月25日中午整,本會海外交流委員會馮曉原主任委員與秘書長 連惠泰、TOPS 專案企劃黃嘉惠和 會務秘書蔡宗翰於本會會議室,討論有關620世界難民日活動內容,以及TOPS95年度工作目標與內容。
Read MorePosted by Lin Wei Tang | 4 月 26, 2006 | 本會消息
立法院院會昨日三讀修正通過「特殊境遇婦女家庭扶助條例」部分條文,放寬特殊境遇婦女資格認定,刪除須十五歲以上的下限;增列家庭財產門檻限制,以確保社會資源分配的公平;並擴大子女教育補助範圍;另增加特殊境遇
Read MorePosted by Lin Wei Tang | 4 月 23, 2006 | 人權新聞
壹、前言:
台灣於2000年第一次政黨輪替後,民進黨執政之政府明確揭示「人權立國」之理念及政治價值,雖然這在先進民主國家本來就是天經地義的事情,無須特別強調,但在台灣因久經威權統治之情況下,
Posted by Lin Wei Tang | 4 月 21, 2006 | 人權新聞
一、前言:
「人權」概念的出現始於國家主權的形成,當國家主權日漸強大之際,為防止國家主權有侵害人民之虞,「人權」便是人民對抗國家的最重要武器。這是「人權」概念最初的形貌,然而「人權」思想隨著國家角色